外国人的美国工作签证类型

2022-08-29 13:50来源:滨屿移民网

 

US Work Visa Type for Foreign Workers

美国长期以来一直是经济机会的目的地。移民作为贡献者和创造者在美国商界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他们在田地里和工厂里劳动,移民还建立了一些美国最大的企业。有很多类型的美国工作签证和移民身份可以提供在美国的就业特权。每种方法的规则可以不同。

这并不是一个全面的清单,但我们列出了一些更受欢迎的美国工作签证类型。

移民签证(Permanent Employment-based移民)

移民签证,又称绿卡,由永久居民持有。永久居民的就业限制很少。除了为美国公民指定的工作外,绿卡持有者通常可以为任何雇主工作,也可以根据需要更换雇主。就业授权证明就是绿卡。

permanent us work visa type

移民签证总是伴随着工作许可。因此,任何获得绿卡的人都有许多就业选择。有些绿卡是基于就业的原因发放的。换句话说,这种类型的工作使申请人有资格获得绿卡。一般来说,以就业为基础的绿卡必须有雇主担保。这些包括:

EB-1:优先级员工

第一个优先级EB-1类别是针对优先级工作者的。它被分为三类,分别针对具有非凡能力的人(EB-1A)、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EB-1B)以及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EB-1C)。在大多数情况下,美国雇主必须延长永久聘用协议,并提交就业申请。然而,在EB-1A非凡能力类别中,基于资格的自费资助是可行的。EB-1签证的年度上限为4万份,但申请人可以进一步受到每个国家的限制。

EB-2: Professio有高等学位或例外的人部分能力

第二个优先考虑的EB-2类别是持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员,或在艺术、科学或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一般来说,EB-2签证需要劳动部批准的个人劳动证明。然而,某些外国国民可能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国家利益豁免通常授予那些有特殊能力的人,他们在美国的就业将大大有利于国家。

EB-3:熟练工人,专业人员和非熟练工人

第三个优先考虑的EB-3类别是有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技术工人,有大学学位的专业人士,或非临时或季节性非技术劳工的“其他”工人。虽然EB-3签证的要求没有那么严格,但积压的签证也更长。

所有基于就业的第三优先(EB-3)和大多数第二优先(EB-2)类别的案例都需要就业担保和PERM劳工批准。

永久劳工认证计划(俗称PERM)验证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有能力、有意愿、有资格和可用来接受预期就业领域的工作机会,并且外国工人的雇用不会对同样雇用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允许雇主雇佣外国工人在美国永久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在美国雇主向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移民申请之前,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就业与培训管理局(ETA)的认证劳工认证申请。

没有移民工作签证(临时就业签证sed签证)

还有很多非移民签证是为就业目的设计的。这些美国工作签证只用于临时工作授权,与永久居留权无关。对于工作类型、具体雇主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有一些典型的限制。就业授权证明通常是签证。

us foreign born workers

移民美国工作签证是指允许外国公民临时访问美国的签证。以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的外国人被限制在他们被允许入境的活动或原因之内。一旦该目的完成或授权停留到期(这是第一个),该外国公民必须离开美国。例如,B-2游客被授权为娱乐而参观。B-2没有资格进入大学成为一名学生。F-1学生签证(和一些其他类型的签证)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这些工作签证也是如此:

E-1/E-2签证:条约贸易商或条约投资者

E-1签证允许某些国家的外国人以国际贸易为目的访问美国。另外,某些个人也可以作为条约投资者获得E-2签证。申请人必须是与美国有贸易条约的国家的国民,并且必须证明他们是根据该条约来美国进行实质性贸易的。对于条约投资者来说,投资必须是对在美国具有重大经济影响的实际运营企业的大量投资,而对被动银行账户的大量投资是不符合要求的。

h - 1 b签证:Professio专业职业的工人

H-1B是一种需求量很大的美国工作签证。申请人必须有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工作职位必须是专业职业。一般来说,这意味着从事这项工作需要学士或更高的学位。美国雇主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一份I-129申请,并提交一份劳动条件申请,以担保外国人获得H-1B签证。因此,H-1B签证与特定的雇主挂钩,H-1B签证持有者一般不能调动员工。每年签发的H-1B签证数量有限。由于H-1B工作签证的高需求,许多公司利用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事务所来处理复杂的流程。这种美国工作签证最多可以延长六年。

L-1签证:公司内部/公司间临时受让人

L-1工作签证通常被大公司用来从外国分公司把高管、经理或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带到美国。L-1签证持有者可能是暂时转移到美国分公司,也可能是为了在美国建立存在而被派去的。此外,L-1雇员必须在入境美国前的三年内连续为外国雇主工作一年。L-1美国工作签证分为L-1A(管理/执行能力)和L-1B(专业知识)签证。除了营利性跨国公司,非营利性、宗教和慈善组织也可以使用L-1类型的工作签证。经常使用L-1雇员的组织可以提交一份全面申请,使他们能够获得美国移民局的一次批准,以转移多个管理人员、执行人员和专业人员。员工获得L-1签证的初始期限为3年,最长可延长至7年。

O-1签证:特殊能力的外国人

O-1签证是美国的一种工作签证类型,允许美国雇主招聘具有某些特殊能力的外国人。O-1A签证包括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O-1B签证适用于在艺术领域有非凡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有非凡成就的个人。O-1签证持有者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初始停留期,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年。

TN签证:NAFTA TN Professional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创造了所谓的TN签证。TN签证适用于有资格为美国雇主工作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国民。但是有非常具体的资格要求。这种美国工作签证类型只适用于某些职业。这份榜单涵盖了各种各样的职业,包括:会计师、建筑师、工程师、设计师、律师、药剂师、科学家和教师。一般来说,签证申请人必须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才能被认为是TN类别的专业人员。泰米尔纳德邦的专业人员被授予最初三年的逗留期,可能再延长三年。

没有nimmigration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临时的,非就业证sed)

除了专门为就业目的设立的临时签证外,还有一些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和其他移民身份可能有资格获得就业授权。属于这些资格类别的个人必须申请工作授权。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

一旦获得批准,美国移民局会颁发就业授权文件(如上所示)。通常被称为EAD或工作许可,该文件是就业授权的证明。

美国企业在明知雇佣授权过期的情况下雇佣员工是违法的。违反该法律的公司可能面临民事罚款,在极端情况下,其高管可能会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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