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计划:新的投资选择

2021-05-25 15:08来源:滨屿移民网

 

  塞浦路斯的政府本周公布了对该国永久居留许可证(CPRP)的修订,该许可证授予在塞浦路斯共和国投资的非欧盟公民。这是政府自2016年2月以来首次对该项目进行修订,也是第三次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居者有其屋计划》继续适用于主申请人、配偶、申请人25岁以下未婚及经济独立的子女(只要他们正在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以及申请人的父母和岳父母。

  最低投资额没有变化,但引入了新的投资选项

  尽管最低投资额30万欧元(如果适用,还需附加增值税)不变,但现在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

  除了可以投资新的住宅物业外,投资者现在还可以投资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店和酒店。这个类别的属性可以是新的或转售的。此外,申请人可选择投资于在塞浦路斯有实体存在和活动并雇用至少五人的塞浦路斯公司的股本。

  最后,申请人可选择投资塞浦路斯证券可转让证券的各个部门(AIF、AIFLNP、RAIF)。投资资金应来自国外,为了维持许可证,投资应保持或由同样或更大价值的另一项投资取代。

  申请人应证明其有稳定的年收入(包括工作工资、养老金、股息、定期存款、租金)至少为30000欧元,每名受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增加5000欧元,每名受抚养父母或岳父母增加8000欧元。

  如果申请人投资于新的居住单位,这种收入应来自国外,而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这种收入可以来自塞浦路斯境内。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均可一并考虑。

  申请人和配偶应提供居住国或塞浦路斯的无犯罪记录,如果他们是共和国居民。申请人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威胁塞浦路斯的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

  不再需要提供押金

  它不再需要在塞浦路斯的银行账户中有保证金。此外,申请人应确认他们不打算在塞浦路斯从事任何工作,除了在他们根据现行政策选择投资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此外,申请人可以是在塞浦路斯注册的公司的股东,并领取该公司的股息,或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位,但不领取薪水。

  如果申请人选择投资新住宅物业类别以外的任何其他类别,申请人应提供有关塞浦路斯居住地点的文件(例如销售协议、租赁协议或产权契据)。

  投资应当在提交投资申请前完成。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提供有关资金结算的文件。在投资住宅物业的情况下,申请人需要证明

  向开发商支付的最低金额为20万欧元(如适用,另加增值税),而在所有其他投资选项中,最低金额为30万欧元(如适用,另加增值税)需要在提交居留许可申请之前结算。

  塞浦路斯居留许可(快速通道)一直是一个受欢迎的项目。多年来,它已得到改进,以包括三代家庭。昨天,我们迎来了另一个显著的进步:申请人现在在投资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使非欧盟投资者能够探索更多的商业机会,并将这些机会与他们的移民选择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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