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求
EB-5移民投资者签证计划对任何18岁以上且有清白犯罪记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外国个人开放:
>>能够对商业企业进行必要的投资;
>>能够通过提供法律证据和文件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可以为合格的美国工人创造或保留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与投资者一起参加EB-5计划。
美国移民法并没有豁免任何特定的国家。然而,来自美国制裁国家的申请人的签证处理时间表可能会受到美国移民局自由裁量权的影响。
EB-5投资者签证计划的申请过程需要大量的投资资金来承担风险。申请人必须证明用于投资的资金是合法获得的。
合法的资金来源包括:
>>个人储蓄,如就业收入、商业利润或遗产;
>>通过出售财产、房地产、股票或其他有价值资产出售资产;
>>合法经营企业产生的收入;
>>从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处收到的礼物或遗产,并有合法性和资金转移证明;
>>从公认金融机构借款,并提供适当的文件和还款期限证明。
>>为了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申请人必须提供广泛的文件: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单、就业记录、企业所有权文件等。
投资者无需在美国开立银行账户即可将资金投资于指定项目。相反,他们可以将投资金额直接转移到申请人选择投资的区域中心EB-5项目的托管账户。收到投资后,区域中心为EB-5申请提供投资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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